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会长岗位职责》的通知
各部门:
为规范协会内部管理,现将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制定的《会长岗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知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会长岗位职责》
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会长岗位职责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协会对外签署合同及有关重要文件;
(四) 签批在预算规定项目内的、由秘书长审核的协会经费支出;
(五) 处理章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
(五)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