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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5号文/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 《秘书处部门职责》和《秘书长岗位职责》的通知

信息加入: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时间:2015-12-28点击数:1797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

《秘书处部门职责》和《秘书长岗位职责》的通知

 

各部门:

为规范协会内部管理,现将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制定的《秘书处部门职责》和《秘书长岗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知照执行。


附件:1.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秘书处部门职责》

2.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秘书长岗位职责》



                                           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

                                                     2015年1228


附件1

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秘书处部门职责


(一)接受理事会领导,贯彻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协助会长办理理事会日常事务工作,当好协会的参谋,做好会长的助手。负责召集协会理事、会员小组长、会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和要求,总结布置协会工作;

(二)负责起草并提请理事会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活动计划,宣传、教育计划,工作要点,活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

(三)负责起草并提请理事会审议年度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四)主持协会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按照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分季分月安排本部门工作;

(五)审核在预算规定项目内的协会经费支出;

(六)在国家法律和协会《章程》许可的范围内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协会日常工作;

(七)联系协会的理事单位,经常向他们通报情况协调与他们之间的关系;

(八)督促检查协会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九)负责协会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起草会议文件和其它文稿;

(十)检查、指导协会各部门的工作;

(十一)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附件2

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秘书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协会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

(二)组织制定、实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五)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

(六)审核在预算规定项目内的协会经费支出;

(七)受会长委托签署本团体有关文件;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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