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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建筑业企业如何“走出去”

信息加入: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时间:2017-12-15点击数:1642

主持人:

丁元刚 远大集团党委书记、副总裁 、一带一路办主任

嘉 宾:

梁桂宁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所长

黄  文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汪士和 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会长

邓绍超 中国建筑企业高峰论坛理事会副理事长

薛  斌 中国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王鹏翀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外部总经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写入党章,这充分体现了国家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建设、坚定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决心和信心。

“一带一路”建设为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如何“走出去”一直是行业的热点议题,也是常谈常新的话题。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建筑业企业不仅要明确“走出去”的路径,而且要“走进去”、“融进去”,因此,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便被提上了议程。

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应转变“自我为主”意识

主持人:我国有很多“走出去”协助组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是其中较大的机构,在很多国家都有办事处。首先,请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梁桂宁所长谈一谈建筑业企业“走出去”要注意哪些问题。

梁桂宁:中国企业要在“走出去”过程中站稳脚跟、取得成绩,一要做好功课,二要练好内功,三要互利共赢,四要共享成果。有很多企业向我们咨询,企业怎么“走出去”、“走出去”最大的风险是什么,我的回答是: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最大问题和风险并非来自于外界,而是来自于自身。因为,大家都在“走出去”,能否取得成功,关键看企业是否做好了准备、有没有练好“内功”。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企业“走出去”有着盲目性,对于为什么要“走出去”、到哪些国家、如何融入都没有清晰的规划,甚至很多企业进入某国市场前连完整的调研都没有做。要“走出去”,企业本身的业务架构、能力建设、海外队伍培养等,都要提前做好准备,否则,“走出去”难逃失败的命运。

在对外投资承包工程时,中国人“自我为主”的意识应当改变。对东道国而言,其敞开大门欢迎国外企业去投资建设,希望企业带去的不只是技术、资本、管理经验,还要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创造税收,促进经济发展。但是,整体而言,中国人“挣完钱就走”的心态依然比较普遍,互利共赢、共享成果的意识比较淡薄,这不仅关系到企业“走出去”的长远发展,也关系到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大局。

作为“走出去”协助组织,我们一直在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咨询,2015年我们和联合国开发署合作,发布了《2015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可持续发展报告》,得到了国际上的高度赞赏和认可,今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召开时,我们又对543家中国企业进行调研,以东道国视角,全面评估中国企业在海外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发布了《2017中国海外可持续发展报告》,为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汪士和:在与企业的交流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于中国企业有抵触情绪,特别是中国企业大量涌入以后,对当地市场确实带来了较大影响。企业以盈利为目标,这一点不可否认,但如何兼顾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这是每一家致力于长远发展的企业都需要考虑的问题。

薛斌:的确,企业应当处理好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南通三建在进入一个地区时,往往会在项目部专门划出一片区域,和当地政府部门合办一家技术培训学校,对当地员工进行技能培训。这个举措很受当地政府和百姓的欢迎。虽然我们的目的主要是培训合格的人才,但是确实也为当地培养了一批有用的人才、解决了当地人员的就业问题。

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应学会“借力”发展

主持人:为了使对话覆盖面更广,本次专题论坛还邀请了行业协会和专业仲裁机构专家到场,有请两位谈谈自己的看法。

汪士和:2016年,江苏省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江苏省建筑企业“走出去”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发展。2017年,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承担了“关于江苏省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实践探索研究”的课题。为此,我们实地调研了9家企业、书面调研了60余家企业,摸清了一些问题,在此提出两个特别值得关注的共性问题:一是部分央企海外公司“空心化”、相当多的地方企业被“边缘化”、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劳务化”,阻碍了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二是政府、中介组织和企业三方在对外承包工程方面没有形成合力。对于企业如何“走出去”,我觉得,应当坚持两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民营建企无论是特级企业还是一级企业,在走出国门之时,都要放下身段,重走劳务分包、工程分包和工程总承包之路。以江苏政泰集团为例,其1994年就开始走出国门,在以色列、俄罗斯等国做劳务分包;2000年转为工程分包,为国内“走出去”的国企做专业分包;2006年开始做工程总承包,目前海外在施工程有7个,分布在坦桑尼亚、塞内加尔、赞比亚等国家,不仅实现了“走出去”目标,而且走得很稳。我觉得,该企业的几个举措值得同行借鉴:在海外分公司建立党支部,强化组织能力建设;实行“属地化”发展,努力培训当地员工,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建设了农场,实施“菜篮子”工程,尽可能地丰富员工的生活;多元化发展,在当地设立了门窗厂、铝合金厂、砖瓦厂等。

第二个原则,企业在“走出去”时,一定要学会寻求政府、协会等的帮助。此前,龙信建设集团在非洲承接了一个3.5亿元标的的项目,由于其在国外只做过劳务分包,对当地的法律法规、用工制度不熟悉,便与我们取得了联系。得知情况后,我们专门组织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与其进行了一对一的对接、探讨,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所以说,企业要与政府、协会等建立良好的关系,学会“借力”发展。

黄文:从自身专业的角度来说,我最深刻的体会是企业应当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一是业务走出去,法律应同行。当前,在“走出去”过程中,企业比较关注的是商务谈判、财务谈判和技术谈判,对法律的关注较为滞后,而当律师介入之后往往会发现,之前商务谈判或者财务上的安排,与当地法律法规有冲突,这时再回过头来重新进行协商,非常耽误时间。我觉得,在“走出去”过程中,法律一定要同行,在合同启动阶段就要介入,一同参与项目的设计,一直到谈判、合同制定,这样可以尽可能地避免风险。

二是法律研究应该超前完成。“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进入一个陌生的市场,市场可行性分析要提前做,同时法律评估也要提前做。在经济可行性与法律评估做好的情况下再进行项目谈判,效果可能会更好。

“走出去”企业一定要设立专业法务人员,他的职责是根据本公司经营理念和项目实际情况,依法律、政策进行项目谈判和法律文件制作,与外部律师协调等事项。与此同时,企业应当聘请专业的律师,从更全面的角度,给企业法律咨询意见,使其与公司的法务人员形成优势互补。另外,不能忽略的一点是,在东道国开展业务,最熟悉当地法律的莫过于当地的律师,遇到重大的法律问题,应当提前咨询当地律师,在法律框架内做好安排。

三是企业要舍得花小钱,避免风险、争议亏大钱。聘请专业律师和当地律师会额外发生费用,但他能将企业未来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为争议解决带来更大的效益,所以要舍得花小钱,从而避免风险、争议亏大钱。

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应加强核心竞争力建设

主持人:“走出去”的主体是建筑业企业,为此,本次专题论坛邀请了几家在“走出去”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国企、民企负责人到场,请大家谈一谈各自的经验。

邓绍超:我个人认为,建筑业企业要“走出去”,并且“走得好”,应当厘清三个问题:第一,搞清楚为什么要“走出去”。现在很多建筑业企业都在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号召,也都在规划和实施自己的“走出去”发展战略,但是在“走出去”之前,每个企业都应当先弄清楚“走出去”的目的何在。就总的目的来说,一个是求生存,一个是求发展。比如一些资金、技术、市场竞争能力相对较弱的企业,或者存在产能过剩、面临转型问题的企业,可以通过拓展海外市场来求得生机。而那些有实力、有经验、有进取欲望的企业,则可以通过进军国际市场来提升自身的品牌价值。同时,在总目标之下,还应当根据自己企业的现状和需求,制定一些更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的细分目标,比如在未成熟市场抢占先机和份额、在国际市场上配置资源,寻找有价值的国际合作伙伴、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工作团队和人才队伍等。

第二,搞清楚怎样“走出去”。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的路径很多。上世纪60年代中期,广西建筑业企业就承担了国家对非洲的经济援助项目。上世纪80年代初,广西建工集团就跟着中建总公司走出国门,给总承包企业做劳务分包,参与了伊拉克机场等项目建设,一步步成长为今天的工程总承包主体。这有点类似于今天国家大力提倡的“借船出海”、“抱团出海”,跟随、参与大企业的海外行动,或者联合其他企业共同开拓海外市场,这都有利于部分企业在自身实力还不具备的条件下迅速实现“走出去”。另外,很多大型企业都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依靠国内外的资本运作手段实现“走出去”也是一种更为稳健的战略选择。除了自身因素,选择于己有利的市场环境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是选择更具发展潜力的、进入成本不高的未成熟市场,还是尝试准入标准严格、体量及法制有保障的成熟市场,值得每个企业掌舵人认真思考和审慎选择。

第三,搞清楚怎样“走得远”。“走出去”只是长征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如何积累足够的气力和耐力,保证自己“走得远”。打开局面后,是以点带面,还是多点开花,是依靠高精尖实现高盈利高回报,还是依靠薄利多销占领市场提升话语权,这都更加需要企业领导人、企业家们独具慧眼、深谋远虑。除了战略战术的选择运用,我认为要保证企业“走得远”,最重要的还是要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包括培养自身的独特盈利模式,以及形成自己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体系。比如,广西建工集团旗下一安公司以“制糖成套技术”,成功在泰国、埃塞俄比亚等国承建糖厂项目,促使其成为国际食糖生产线的重要服务商,累计签订海外业务合同额超70亿元。现在以EPC模式(交钥匙总承包模式)建设糖厂项目已经成为其“走出去”的独特盈利模式之一。广西建工集团作为广西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主力军,充分发挥区位、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近年来逐渐形成了建筑安装、国际贸易、建筑机械产品出口三大对外拳头业务品牌,都能够实现持续盈利,这就是一种可持续发展能力体系。

王鹏翀: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集团”)是成立最早的浙江国有企业之一,也是浙江最大的建筑业企业集团之一。从上世纪80年代做经援项目开始,我们实现了从“借船出海”到“驾船出海”。在此过程中,我们有几个体会。一是要紧跟国家战略发展步伐“走出去”。例如,今年10月,在习近平总书记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期间,浙建集团和老挝政府签订了两个项目的MOU(谅解备忘录),合同额近2亿美元,后续工作正在顺利推进。

二是合作抱团“走出去”。浙建集团从2002年开始和中国建筑合作,进入非洲市场,从做劳务分包开始,经过15年发展,目前浙建集团阿尔及利亚分公司已经成为当地房建市场排名第二的中资企业。在此过程中,也有很多地方企业通过和浙建集团合作承揽了一些项目,迈出了“走出去”的第一步。

三是投资并购“走出去”。2013年,浙建集团收购了华营建筑有限公司,近年来在港澳地区实现了快速发展。今年9月,华营建筑有限公司向港交所递交了IPO(首次公开募股)资料,如果顺利的话,可能会在近期实现上市。届时,浙建集团将成为首家国有企业境外资产在境外上市的企业。

薛斌:南通三建的海外事业发展得比较早,2011年利比亚撤侨时,南通三建员工是“主力军”,2015年也门撤侨时,200多名南通三建员工坐着我国的军舰回国。在“走出去”过程中,南通三建首先也是“借船出海”,跟着经援项目实现了“走出去”。3年前,南通三建领导班子以进入世界500强为目标,重新部署海外发展战略,近期主要以东南亚为发展目标,中远期以非洲为发展目标,其它区域作为可选择发展目标。通过3年的努力,南通三建整个海外战略布局基本完成,东南亚、非洲、东欧和中东市场基本确立。这几年“走出去”,我们有经验也有教训,在此主要谈一下教训,我将其总结为“三个不”、“两个转变”、“一个化”。

“三个不”,一是不要做苍蝇,闻到腥味到处转、闻到腥味到处飞,这样做成本非常大。二是不要做赌徒,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机会也很多,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赌”的风险非常大。三是不要盲目自大。南通三建“走出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只代表昨天,并不能说明今天、明天我们能做得一样好。在国内做得好,在国外不一定做得好;在一个国家做得好,不等于在所有国家都能做得好。因此,我们时刻告诫自己:在国外不能盲目自大。

“两个转变”,一是转变成国际工程总承包。南通三建之前专注建筑施工,主要在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施工总承包等方面有优势,现在,我们在努力向国际工程总承包转变、向EPC和运维管理转变。二是实现从“建筑人”向“投资人”的转变。为此,南通三建提出了“投融建”概念,企业发展要有资本的思维、有创新的模式,形成建筑业企业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近期,南通三建在马尔代夫以EPC+F模式(融资+工程总承包)承接了一个项目,这就是从“建筑人”向“投资人”转变的实践。此外,今年,南通三建在香港成功发行3亿美元境外债券,受到了国际投资人的热捧。

“一个化”,是指属地化。真正的“走出去”,不是出去旅游、观光的,是做事业的。要做事业,必须实行属地化发展,属地化的内涵有很多,行业企业都应当给予高度关注。

最后,“走出去”最重要的还是人才。

现场嘉宾:建筑业“走出去”,人才是最重要的,能否请薛斌总裁分享一下南通三建在海外人才培养方面的“诀窍”?

薛斌:南通三建做海外市场的战略部署时,明确提出要在3年内建立起一支能打硬仗的人才队伍。在这个过程中,确实有一定的困难,我们也在一步步向前迈进。

第一,作为一家具有60余年创业史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南通三建在以往“走出去”过程中已经培养了一批人才,这为企业现在“走出去”提供了很好的支持。第二,向大专院校、向市场要人才,用这一批“新鲜血液”,充实“走出去”人才队伍。第三,利用南通三建独特的“事业合伙人”机制吸引人才。这些人才目前已成为南通三建海外市场开拓的主力军。

小 结

主持人:围绕主题,各位嘉宾就建筑业企业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如何“走出去”、如何建立核心竞争力作了深入探讨,对行业企业如何融入当地市场、如何防范风险等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最后,请各位嘉宾用一句话对主题进行总结。梁桂宁:“一带一路”建设的原则是共商、共享、共建,建筑业企业“走出去”也应当以此为准则,实现真正的全球共商、共享、共建。

黄文:当今世界是法治世界,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法律约束都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建筑业企业要知法、懂法,更要学会以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把“一带一路”建设好。

汪士和:“以我为主”的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模式不可持续,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是我们的共同事业,希望有实力、有经验的国企能够主动与中小企业合作,“抱团出海”,并形成政府、协会、企业三方合力,做好“一带一路”大文章。

邓绍超:建筑业是最先“走出去”的行业之一,也是最具实力和经验的行业之一,希望在今后“走出去”的道路上,行业企业能够精诚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作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薛斌:民营企业“走出去”,要紧贴地面、咬住目标、持久前行。

王鹏翀:在“走出去”过程中,建筑业企业要有信心,因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很多机遇在等着我们;也要有勇气,因为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很多风雨需要我们经历。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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