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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行建工保证险试点,“挥别”四类保证金

信息加入: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时间:2018-01-11点击数:1663

湖北推行建工保证险试点,“挥别”四类保证金


中华建设网讯(记者 李孟)

        日前,记者从湖北省住建厅了解到,该省将开展建工保证险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企业无需再以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与保证金有同等效力。

 
        4类保证金囊括其中
 
        2017年9月,工信部、财政部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工程建设领域仅剩4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他一律取消!
 
        此次推行的建工保证险,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工程建设保证金替代机制,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等。
 
        从工程招标投标环节,到合同履约、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农民工工资支付环节,企业均可选择建工保证险,无需再以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
 
        增加流动资金,构建信用市场
 
        据了解,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加起来,大约能占到合同总额的15%左右。推行建工保证险,就是要减轻建筑业企业保证金负担,减少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授信额度的占用,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如果全部以建工保证险替代,除去支付给保险公司的部分,企业至少可以增加合同总额10%左右的流动资金。
 
        此外,该项试点利于强化风控,构建信用市场环境。保险公司可开展风险调研、评估工作,向投保人提出风险防控建议和措施,结合企业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费率,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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